2008年1月16日,山西汽贸总公司专门给市委、市政府送来锦旗,衷心感谢市委、市政府领导,感谢太原市委老干部局、太原市财政局解决了困扰他们几年的难题,解决了他们安度晚年、颐养天年的后顾之忧。
在市长的亲切关怀和市委老干部局的协调努力下,该公司21名离休干部和3名建国前老工人的各项生活待遇有了着落,他们和太原市离休干部享受到了同样的待遇。前来送锦旗的两名老干部代表,已是82岁的高龄,他们紧紧握住孟小军局长的手,激动地说,是党和政府的关怀使他们吃了定心丸,是胜似亲人的老干部局给他们带来了温暖。



山西汽贸公司是山西汽车集团的下属,根据省里国企改革的要求,山西汽车集团(含下属)于2004年整体移交各市实行属地管理,山汽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汽贸总公司属于我市辖区,自这两个企业下放我市后,我们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了接收,并将原有拖欠给予清理,使他们的一切待遇与我市离休干部实行了统一,较好地完成了接管任务。但山西汽贸公司原属省里企业,除总公司在太原外,该公司还分别在我省大同、阳泉、晋中等9个市设有分公司,共有离休干部21人,建国前老工人3人。因省里在企业下放文件中只提到下放后实行属地管理,并没有明确让哪个市来具体管,因此就造成了外埠9个分公司的离休干部无人管,待遇落实不了的结果。
为了把这一问题解决好,我们及时上报省委老干部局和市委、市政府,接到上报文件后,省局和市领导高度重视此事,8月份省局批复山西汽贸公司下属各分公司离休干部归属太原市,由太原市负责管理。明确归属后,市长张兵生亲自批示,要求尽快搞好协调,落实好各项待遇,指示山西汽贸下属分公司的离休干部要与我市离休干部一样对待。根据领导的批示,我们于8月28日及时召集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山汽集团总公司和汽贸总公司有关人员开了协调会,针对汽贸总公司下属外埠的九个分公司21名离休干部和3名建国前老工人的接收管理有关事宜进行研究部署。最后决定:
一、外埠9个分公司离休干部和符合(83)3号文件的老工人,正常离休费调整机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单位按文件申报,由当地人事部门审批。
二、山西汽贸总公司下属外埠9个分公司的离休干部由太原市国资委管理,由企业搞好具体服务。
三、对这部分离休干部待遇落实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要求山西汽贸总公司要尽快将这部分离休干部的各项待遇逐人逐项列出明细,并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从今年第四季度列入预算全额支付;第二步要把05年至07年3季度前所欠这部分离休干部的“两费”逐人逐项列出明细,由市财政按规定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四、所有外埠公司的离休干部的待遇落实执行时间,要与山汽集团总公司离休干部执行时间同步。
五、从2008年起将21名离休干部纳入市医保,按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管理办法进行医疗和报销。
经过努力,在市委老干部局的督促检点下,目前市财政已将所有外埠分公司离休干部的统筹项目外各项补贴列入了财政预算,并在2007年10月下旬将这部分离休干部的第四季度的各项费用下拨到了有关部门。
山西汽贸公司外埠分公司离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解决,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离休干部的关心和对老干部工作的支持,为太原市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充实了新的方法,也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开辟了新的途径。 (太原市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