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督促各级老干部部门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我市老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局近日出台运老字[2007]12号文件《关于加强对全市老干部部门工作督查考核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考核的内容和方法步骤:一是老干部部门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二是老干部政治待遇落实情况;三是老干部生活待遇情况;四是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情况;五是老干部党组织建设情况;六是老干部部门自身建设情况。考核按百分制记分,分两步进行:即组织自查和检查考核。
《通知》还明确规定:在年度考核中成绩优异,排在前列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各项工作特别是省市局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贯彻不力,完成不好,影响全市整体工作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通知》近期将下发到我市各单位,各单位将按照《通知》的规定抓紧部署,及早安排,查漏补缺,狠抓落实。
(运城市委老干部局 杨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