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政发(2006)47号文件精神要求,太原市委老干部局生活待遇处经过五个月的加班加点,截止到九月底,已基本完成对全市市直机关(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和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工作。
为了确保企业离休干部及符合(1983)3号文件的建国前退休老工人计发和增加离退休费工作的顺利进行,生活待遇处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了文件精神,对文件中把握不准的问题多次向市人事局、省人事厅进行了请示和咨询;二是印制了《关于给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和增加离退休费有关问题的说明》、增加离退休费标准、比照职务增个人审批表、工资审批时间安排、审批登记本等等。三是举办了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工资政策业务培训班,并且购买了基层版的工资管理系统,重点解决了破产企业、无人管理企业的离休干部及建国前老工人的工资录入工作。
到目前为止,生活待遇处共对648个单位的18022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进行了审批,下一步将对少数没有审批的单位进行审批。
(太原市局生活待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