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他特别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认真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对于我们进一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思想基础。列宁说过:“没有思想上的统一,组织上的统一是没有意义的”“没有共同的思想基础,根本谈不上统一的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作用,清楚地告诉全党: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思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思想基础。我们讲民主、讲团结,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为灵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主题,以民主精神和时代精神为精髓,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自觉地发扬民主,才能诚心实意地与同志团结共事。
二、要把党的纲领和路线作为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政治基础。我们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现阶段的纲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政治路线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目标是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必须遵循“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这个大原则;必须有利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必须有利于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的组织基础。要坚持发扬民主,自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以党内民主推动社会民主。要坚决维护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权威性,采取切实措施把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的生产生活中,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要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决铲除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和一切不正之风,坚决反对党内任何派别组织和派别活动,绝不允许党内出现危害人民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团。要坚持从严治党,治国先治党的方针,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总之,发扬民主,团结共事,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又具有新的时代内内涵,我们要以科学的思维认识民主,发扬民主,理解团结的真谛,把握团结的要义,坚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自己所在的党组织和工作单位做起,用民主的精神,团结的力量,激活每一个细胞,使我们党和国家的肌体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
(刊登于2007年5月14日《山西日报》,作者系汾东公寓管理处副处长王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