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制定出台干部荣誉退休制度

    编辑:来源:发布时间:2022-09-26 02:48:24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31号)和我省《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2〕17号)精神,山西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制定《山西省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关怀激励与教育管理相结合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通过规范退休相关工作,增强退休干部的政治荣誉感、组织归属感和生活幸福感。《制度》是近年来基层各地探索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实践成果,健全完善老干部工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十八大以来山西出台的第一部规范退休干部工作的专项文件,对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推进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制度》对目的意义、工作原则、具体内容、适用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共十七条。《制度》顺应工作需要和老同志期盼,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内容涵盖全面,体例条款清晰,切合山西实际,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系统性、针对性。

      《制度》明确,干部退休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干部退休文件下发后,所在单位一般应在当月或次月内举办干部荣誉退休仪式,单位有关负责人、同事代表及年轻干部代表参加;市、县(市、区)委管理的干部退休时,可由同级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举办示范性集体荣誉退休仪式;所在单位要完成办好转接手续、提供服务指南、纳入基层党组织、录入数据平台、确定联络人员、提供信息化服务六方面的服务对接工作。

      《制度》明确,要举办新退休干部专题讲座、示范培训,深入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引导退休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兼职(任职)等方面的纪律规定;要注重发挥新退休干部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组织引导他们积极发挥作用;要落实关怀帮扶有关规定,关注特殊困难新退休干部,及时纳入帮扶范围;要持续做好退休后服务保障,在重要节日开展集中走访慰问,生病住院应及时看望,每年要组织退休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按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服务等。

      《制度》要求,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建立实施干部荣誉退休制度作为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措施,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为落实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提供支持。各级组织、财政、人社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尊重老干部、关心老干部、支持老干部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励广大退休干部永葆政治本色。

    上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