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意见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开展 “乡村振兴 老有所为”活动

    编辑:张斌来源:老干部之家发布时间:2021-06-09 06:34:29点击:

      为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作用,不断深化为“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增添正能量活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近日,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离退休干部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乡村振兴 老有所为”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乡村振兴 老有所为”活动。

      《意见》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老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围绕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智慧和力量。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作用,着力聚焦“五个助力”开展“乡村振兴 老有所为”活动。一是助力产业振兴。组织引导老同志聚焦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参与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技术培训;牵线搭桥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引荐引进延链补链强链企业和项目。二是助力人才振兴。组织引导老同志通过结对传帮协助培养基础干部队伍;通过开展实践活动协助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投身“银龄讲学”“三下乡”等活动,带动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三是助力文化振兴。组织引导老同志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时代新风;深入调查研究,推动文化传承和发展;引导老年大学优质资源下沉、推动“多彩金秋”文化活动向乡村延伸,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助力生态振兴。组织引导老同志参与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引导绿色兴农品牌创建,促进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五是助力组织振兴。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牵手结对乡村基层党组织共建共促;组织引导老同志协助基层组织做好帮扶关爱工作、指导基层加强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助力构建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意见》强调,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离退休干部工委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谋划,扎实推进活动开展。要充分发挥各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关工委、老年大学、老科协、老促会以及老干部志愿者队伍等涉老单位、组织的作用,广泛凝聚老同志力量服务乡村振兴。要为离退休干部参加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主动关心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的老同志,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特色做法,不断提升影响力,持续扩大活动覆盖面,激励和带动更多的老同志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