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山西省离退休干部数据服务管理平台”市县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编辑:张斌来源:本网专稿发布时间:2021-06-17 05:50:23点击:

      晋老办〔2021〕5 号

      关于集中开展“山西省离退休干部数据服务管理平台”

      市县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老干部局: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工作部署和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要求,全面推进“山西省离退休干部数据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与推广,省委老干部局决定在下半年集中开展平台数据库市县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采集范围及内容

      (一)采集范围:市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享受副省级及以上待遇的离退休干部不在本次采集范围),同时包括各单位编制内的退休工勤人员;市县机关、事业单位老干部工作人员及学习活动阵地情况。

      (二)采集内容:《全省离退休干部基本情况信息库》《全省离退休干部党员信息库》《全省离退休干部网宣员信息库》《全省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人员信息库》《全省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信息库》6个数据库4张采集表格共计76项采集指标,其中从省人社厅同步并使用11项指标,剩余65项采集指标中选填项21项,有下拉菜单选项29项。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6月下旬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业务培训阶段(6月下旬)。请各市选派熟悉电脑及网络操作的一名老干部工作人员作为平台管理员,与分管局领导共两人一起参加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数据采集阶段(6月下旬至10月底)。各市平台管理员负责辖区内管理员账号的申请下发,协助各单位梳理组织架构,指导各单位开展数据库信息采集录入。具体工作可参考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数据采集准备(6月下旬至7月10日)。各市平台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市直单位、各县填写的《管理员信息表》(附件1)、《管理员保密承诺书》(附件2),并根据《管理员信息表》为各单位集中开通、下发管理员账号。需要申请VPN账号(无政务外网)的单位于7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回汇总的《管理员信息表》,省委老干部局统一为各市申请下发VPN账号。

      第二步:梳理组织架构(7月10日7月25日)。各市平台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市直单位、各县填写的《单位组织架构梳理表》(附件3),并在平台系统内帮助各单位完成组织架构梳理。填写《单位组织架构梳理表》时可参照组织架构图(模板),把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以及机构改革前后单位调整变化的来龙去脉和隶属关系一并填写清楚,具体填写至独立法人单位一级。

      第三步:数据采集录入(7月25日至10月底)。各市平台管理员负责把管理员账号和VPN账号下发至所辖县区和市直单位,按照《填报说明》《操作手册》,指导开展数据库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同时完成对所在辖区数据信息的审核,确保数据采集完善率达到100%(完善数据采集的离退休干部占应采集离退休干部人数的比例)。  

      (三)平台运行推广(11月至12月)。数据采集的目的在于使用,各市要督促指导所属市直单位、各县组织离退休干部下载、注册、登录“山西老干部”APP,确保登录“山西老干部”APP的离退休干部占信息被采集离退休干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尽早使老同志们享受信息化手段带来的精准便利服务。具体登录使用方法在数据录入完成后,将专门下发使用手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搞好数据信息采集,是高质量完成平台建设、保证平台正常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此次数据库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指标较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要高度重视,强化“互联网+”思维,把信息化建设作为老干部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平台管理员,从严从实抓好数据库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和推广使用。

      (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市要全力以赴做到“三个确保”:要确保质量。采集、录入信息要以档案记载为准,责成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每一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规范;要确保进度。要严格按照三个阶段时间安排扎实推进数据库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要确保安全。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管理员保密承诺书》(附件2)相关要求,确保数据安全。所有数据仅限于工作使用,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三)加强督导,跟踪问效。“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官网“专题活动”中开设了“山西省离退休干部数据服务管理平台数据库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专栏,上传有《采集表(式样)》《填报说明》《操作手册》等工作资料。同时,省局组建了“山西省离退休干部数据服务管理平台”微信咨询群(附件5),各市平台管理员扫码进群,群平台上将实时帮助解疑释惑。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各市、省直单位和开发区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的通知》(晋办发〔2021〕8号)中,已将老干部部门信息化建设和离退休干部数据库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纳入省委对2021年度各市和各单位的党建工作考核范畴,对工作推进及时、录入精准的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进行通报。同时,省局制定印发了《山西省离退休干部数据服务管理平台督导工作制度》,组建了督导员队伍,必要时将派出督导员现场指导抽查,帮助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进度。

       

      联系人:张  斌    联系电话:0351—4018171

      传  真:0351—4019396

      邮  箱:sxlgbabc@163.com

       

      附件:1.《管理员信息表》

          2.《管理员保密承诺书》

          3.《单位组织架构梳理表》

          4.《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

          5.“山西省离退休干部数据服务管理平台”微信咨询群二维码

                 市县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通知(晋老办【2021】5号).rar

                                

                                                  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

                                                      2021年6月15日